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2023)琼综执海口龙华不予处罚决定(住建)第186号
海南铂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局对你单位施工建设的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东路5号“华润大厦16层办公室装修”项目存在未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行为,于2024年1月5日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并制作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无法直接送达,通过邮寄送达被退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3)琼综执海口龙华不予处罚决定(住建)第186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曾杰 联系电话:0898-66115086
联系地址:海口市明月路4号执法局龙华分局四楼406室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