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67-4/2023-00194 分类: 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龙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4年12月30日
名  称: 特困户独生子女、农村特困二女结扎户子女参加应届普通高考录取奖励申办(初审)
文  号: 主 题 词:


特困户独生子女、农村特困二女结扎户子女参加应届普通高考录取奖励申办(初审)

 

事项编码

46010600JH-FW-0014-BH0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    公共服务■

事项名称

特困户独生子女、农村特困二女结扎户子女参加应届普通高考录取奖励申办(初审

行使依据

《海口市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的若干规定》第(十)条第二款“城镇特困户独生子女、农村特困户独生子女和特困二女结扎户子女参加应届普通高考被大学录取,一次性奖励5000 元,奖励资金列入优秀学生资助项目,由市教育局负责协调落实。”

办理主体

滨海街道办事处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提供如下材料:

1海口市特困户独生子女、农村特困二女结扎户子女参加应届普通高考录取奖励申报审批服务表》一式两份;

2、本人相片四张;

3一户一卡家庭信息表

收费依据和标准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含公示7天计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滨海街道便民服务中心5号窗口

办理地点

龙华区玉河路88号滨海街道办事处三楼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66209027

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岗位说明

见附件1.1;附件1.2;

服务表格

《海口市特困户独生子女、农村特困二女结扎户子女参加应届普通高考录取奖励申报审批服务表》见附1.3

范例

见附件1.4

常见问题解答

专家解答

监督电话

市效能热线:963333;区效能办66567787;区政务中心66568969

在线办理链接

进驻中心情况

实地进驻■         联网进驻□          未进驻 □

附件1.1

特困户独生子女、农村特困二女结扎户子女参加应届普通高考录取奖励审批服务表审批服务流程图

(权力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不予受理或一次告知缺少资料——窗口受理、审批人员初审——经办人入户调查——公示7天——领导审核——窗口同意上报或不予批准办结

附件1.2

特困户独生子女、农村特困二女结扎户子女参加应届普通高考录取奖励事项岗位说明表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能

办理人员

承诺期限

1

受理岗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行政许可受理程序的相关规定,作出受理决定

窗口工作人员:周群

1个工作日

 

2

初审岗

审查申请材料合理性,现场复核,入户调查,提出是初审意见。

经办工作人员:王学波

3个工作日

 

审核岗

审查申请材料,做出是否同意上报的意见。

街道分管领导

1个工作日

 

公示

 

 

7天(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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