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71-1/2023-00024 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龙华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8年05月11日
名  称: 关于印发海口市龙华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印发海口市龙华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区财政监督检查局、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海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口市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的职责分工,以及《海口市2018年脱贫攻坚战指挥部督查组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为全力抓好我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海口市龙华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办公室(代)

2018511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陈婧,电话:66568817

抄送:市财政局、区扶贫办。

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                    2018年5月11印发


海口市龙华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

整改方案

 

根据《海南省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海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口市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以及《海口市2018年脱贫攻坚战指挥部督查组工作方案》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为全力抓好我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刘赐贵书记在七届省委常委会第61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李军副书记、刘平治副省长等省领导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研究部署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扶贫资金监管,通过集中排查整改,全力以赴抓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二、整改目标

20186月底前,通过深入查摆、积极整改,确保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果,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12月底前,通过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三、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

    根据《海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口市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海口市2018年脱贫攻坚战指挥部督查组工作方案》以及区审计局审计发现的问题中涉及我局牵头或配合整改的责任事项,进一步细化为区财政局负责整改的主要问题及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

(一)扶贫资金管理无台账,无法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付进度进行有效监管和调度。

整改措施:(1)建立统一、规范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主要要素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资金文号、上级下达时间、本级分配时间,资金分配的项目、金额、主管部门,分项目资金支出金额、支出进度等。(2)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信息应及时更新,争取做到每日更新,确实无法做到每日更新的至少每周更新一次。(责任科室:农财科,完成时限:5月底前)

(二)扶贫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1)对所有与扶贫开发工作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开展全面排查,凡是公开方式不是“主动公开”的,应全部改成“主动公开”后重新印发,并及时向社会公开。(2)年度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后,要在7个工作日内将年度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在当地主要媒体或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3)分配下达扶贫资金后7个工作日内,要将资金规模和分配结果在当地主要媒体或部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责任科室:农财科、办公室,完成时限:5月底前)

(三)扶贫资金项目调整随意性大。

整改措施:(1)配合扶贫办做好扶贫项目库的建设工作,提高扶贫项目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防止频繁调整扶贫资金项目。(2)建立完善扶贫资金项目调整相关管理办法,对扶贫资金项目的安排、批复以及调整的条件、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原则上,扶贫项目一经确定,无特殊原因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同时不能多次调整、频繁调整。(责任科室:预算科、农财科,完成时限:5月底前)

    (四)挤占、贪占、骗取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仍然存在。

整改措施: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责任科室:区财政监督检查局,完成时限:5月底前)

(五)扶贫物资采购管理存在分拆规避政府采购等不规范行为。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简化政府投资扶贫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扶贫物资政府采购实施暂行办法、海南省扶贫种苗供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61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加强扶贫物资采购和扶贫工程招投标管理。(2)对已经实施的扶贫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责任科室:区财政监督检查局、采购科,完成时限:5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为迎接国家对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巡察,此次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要在615前基本完成,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有关科室(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倒排工期,全力以赴,抓紧推进,确保我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我局已成立以吴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本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各有关科室要根据本方案的职责分工,制定本科室的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有关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改1个、销号1个,确保本科室、本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应改尽改”“改有成效”。

(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决定建立整改情况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具体报送的内容和时间如下:515日前,各责任科室报送本科室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阶段性整改情况报告及台账表。61日前,各责任科室报送本科室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最终整改情况报告。此后,每月1日前报送后续整改工作和机制、制度建设情况。各有关科室务必按时按质将有关材料、情况报送区财政局农财科,因有关材料、情况报送不及时影响我区整改情况报送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强化督导问责。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财政厅将会同省审计厅、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省民宗委等“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范组”成员单位,每季度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不定期开展检查。同时,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对因不作为、慢作为而严重影响全省整改工作成效的,区财政局将根据市财政局发现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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