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71-1/2023-00196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龙华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8年10月22日
名  称: 区财政局 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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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财政局全体干部紧盯“十三五”规划,以党建工作为抓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聚力聚焦强财源提升发展质量,超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为建设“五个新龙华”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2018年财政收支情况

20181-9月,区全口径收入1,378,539万元,与上年同期(下同)相比增收349,125万元,增长33.9%,完成预算的103.5%,超序时进度28.5个百分点。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多个主体税种增收拉动。预计全年我区收入达到1,660,571万元,增收250,924万元,较上年增长17.8%,完成预算的124.7%,超序时进度24.7个百分点。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12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收68,260万元,增长46.2%,完成预算的106.9%,超序时进度31.9个百分点,比预期增长目标3%28.9个百分点。预计我区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6,123万元,增收45,401万元,增长22.6%,完成预算的121.7%,超序时进度21.7个百分点。

区级可用财力261,291万元,增收67,694万元,增长35%,完成预算数的99.6%,超序时进度24.6个百分点。

根据中央省市对预算执行进度、八项支出的相关要求,我局多举措推进支出进度,顺利完成八项支出任务。20181-9月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4%,较序时进度慢5.6个百分点。

二、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征管,积极落实财政政策促财政增收

一是加强协税护税工作。发挥财税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探索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情况相衔接的考核激励机制,形成抓征收的合力今年1-9月,国税部门收入672,438万元,同比增收68,227万元,增长11.3%,完成预算的87.1%,占总收入的49%,主要是增值税大幅增长带动。二是落实降税减费政策。1-9月非税收入3137万元,同比减少384万元,降低10.9%,完成预算的61.6%,占总收入的0.2%。三是抓住海南成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契机,协助政府抓好招商引资,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利用龙华区的区位优势和自身特色,优化财源结构,服务支持企业,为财政增收提供持久动力。

(二)统筹兼顾,全力保障改善民生

我局积极统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各项民生事业支出,为全市各项事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氛围。1-9月,民生支出150,713万元,较上年增支57,971万元,增长62.5%,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5.7%

一是教育支出40,698万元,占民生支出的27%。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6,650万元,占民生支出的18%。三是医疗卫生支出24,071万元,占民生支出的16%。四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3,697万元,占民生支出的29%。五是农林水事务支出6579万元,占民生支出的4.3%有效解决了群众关心的公共服务、就业、就医、上学等热点问题

(三)突出重点,做好重点工作资金保障

今年,我局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加大资金筹集保障力度,为区委区政府各项重点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加快脱贫攻坚进度。积极向上争取脱贫攻坚专项资金,截至10月,全区扶贫专项资金安排830万元,完成支出进度94.71% 。同时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安排美丽乡村建设资金3999万元,安排15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298万元,着力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二是筹措资金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开展,今年共投入棚改资金1.41亿元,目前全区累计下达拨付各类棚改资金1.35亿元,支出达95.7%,有力推动了我区棚改工作顺利实施。三是加大服务业改革投入,促进产业升级转型。安排复兴城文化产业园扶持资金和奖励经费1610万元,加快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

(四)深化改革,促进财政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1.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推进地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为推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我区全面落实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财预[2017]98号),严格按照改革后的经济分类科目进行2018年预算编制,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深入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公开等各个预算管理环节。同时,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的普法宣传及业务指导,更新升级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保证高质量、高效率推进支出经济分类改革工作。

2.积极组织做好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积极响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支出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厅字[2017]79号)等各项文件精神,我局采取相应措施加大盘活力度,在本年4月收回截至3月底未完成支出的权责发生制列支资金。同时配合各部门整理、收缴预算单位实体账户因巡视整改收回的款项。截至8月,财政可统筹存量资金共计56,098.54万元,其中收回历年网上结余资金52,167.13万元,实体账户盘活存量资金3,931.41万元。

3.规范PPP项目库管理。目前我区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项目3个,总投资4.37亿元,分别为“双创”工作小街小巷提升改造PPP项目、海口市龙华区文化馆、图书馆PPP建设项目、海口市龙华区环卫一体化 PPP 项目。我局结合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和加强PPP项目库管理的政策精神,对所有PPP项目进行全面核查,不断强化PPP项目生命周期内财政支出责任统计动态监测,守住严禁各类借PPP项目变相举债的行为的“底线”,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4.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工作。一是印发了《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推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改革,截至9月,全区已有65家单位采用网上商城进行采购,下达订单292万元,实际已支付218万元;实施分散采购项目44个(已达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已做用款计划 6553.25万元,实际支付454.27  万元。二是完成前三季度政府采购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截至9月,全区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4469.5万元,其中货物类2059.65万元;工程类1200.37万元;服务类1209.48万元,节约资金30.52万元。三是编印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有针对、有重点地梳理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分综合法律规、业务管理、监督检查、政策功能、业务流程等五个部分精选并印发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汇编》,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

5.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一是通过网上直报的方式完成155家行政事业单位2017年资产报表填报工作全面认真的资产清点基本摸清了我区国有资产家底,为今后管理好、利用好国有资产提供数据基础。二是开展政府经管资产报告试点工作,以20171231日为基准,我区共有4家单位报送相关数据,其中防汛抗旱储备物资66.33万元,四级公路466.35公里,街坊路1428.29公里,小型水库6个,中型水库1个。通过对我区政府经管资产进行全面摸底,初步摸清了全区防汛抗旱储备物资、市政道路和水库等城市基础设施。三是开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调研工作。会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于今年5-6月开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调研,收集了区教育局、区住建局等单位和各镇街有关工作情况汇报,较全面了解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下发《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账实不符整改的通知》,对存在问题进行后续整改。四是规范处置国有资产。对批量大额处置的资产,采取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监管,截至10月,对海口市城西小学等42家单位资产进行了处置,报废资产1558.7万元。五是加强资产收益管理。截至9月,我区资产出租出借收入14万元,残值收入3.9 万元,全部按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上缴区财政专户。

(五)加强财政监管,促进内部机制不断完善

1.扎实做好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截至20189月,财政资金监控系统预警阈值共4556笔,总金额为73,220.64万元,涉及预算部门381家,其中红灯374笔,金额为47,400万元,黄灯预警1215笔,金额为11,730.34万元,蓝灯预警2967笔,金额为14,090.3万元。重点监控财政资金活动,对财政资金管理业务流程全程监控,及时核查和纠正违规或不规范财政性资金操作问题。

2.针对省委巡视组发现问题和借用公款等问题开展清查,扎实做好由我局牵头整改工作。通过三次发文,对虚报冒领津补贴、套取财政资金、违规发放误餐补助、部门和个人借用公款、领导掌握款等问题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清查出的问题资金要求相关单位退回单位基本户,全部上缴国库。同时举一反三,对其它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全面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3.开展财务印鉴管理专项检查。根据区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各单位报账过程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防范资金支出财务风险,我局印发《关于开展财务印鉴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海龙财监[2018]49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财务印鉴管理专项检查,加强对财务印鉴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规范财务印鉴的使用行为,防范财政资金支出风险。

4.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扩大绩效评价范围。2018年对我区30个预算部门开展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对329个项目开展绩效跟踪分析工作,涉及金额132,196.03万元;对320个项目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涉及金额77,149.96万元;对37扶贫项目开展扶贫绩效目标补填报工作,涉及金额15,821.22万元;37扶贫项目开展扶贫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涉及金额16,843.6万元;1项目开展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试点工作,涉及金额485.86万元。

5.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715 号)的有关要求开展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报告编报工作,圆满地完成编报任务。同时举办龙华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培训,对全区所有预算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的过程中,自觉地梳理了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及合同管理在内的六大经济业务领域管理制度及流程,使工作思路更加清晰,涉及经济业务的各项工作更加的流畅,有效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6.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中发201846号)文件精神,组织全区各预算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填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和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监测平台,并定制两年内支出责任化债方案,加强政府债务、政府长期支出责任管理,确保防范化解我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7.做好我区扶贫项目资金排查和整改工作。拟定了《海口市龙华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排查及整改工作方案》和《海口市龙华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倒排工期,抓紧推进,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目前已将阶段性整改报告上报市财政和区扶贫办,所有整改工作已完成

(六)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积极创建廉洁型机关

一是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同步抓。以“抓党建不离中心工作,抓业务不离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把基层党建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考核,并把业务工作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来抓,以党建工作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纪律管束。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与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日常监督和谈话提醒,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谈话谈心。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重新修订完善了区财政资金批拨管理办法,简化财政业务流程,强化财政监督,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财务运行动态监控和村级财务监督,切实正风肃纪,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队伍。

三、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们要继续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坚定发展信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组织财政收入是财政工作的第一要务,进一步提高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力争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

继续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相互配合,认真分析影响组织收入的各种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配合税务部门及时做好税源分析工作,开展税收执法专项检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2019年全口径财政收入预期目标是1,693,780万元,增长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是251,045万元,增长2%

(二)加强预算约束,保障重点支出

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从预算编制入手,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保证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着力盘活结余结转资金,把有限的资金更多投向经济建设和民生改善等重点需要上,坚持民生优先,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继续支持教育、医卫、就业、社保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同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对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和分析,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注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提升理财水平

一是深入推行国库电子支付改革,理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规避改革风险点,促进国库管理工作与时俱进,提高工作效率及资金支付安全。二是健全透明预算制度,推进预决算公开常态化,以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为抓手,促进落实财税政策和财政管理改革。三是组织开展经常性项目清理工作,整合归并用途相似、工作内容相近的经常性项目资金,合并编制预算,打通资金使用通道,防止资金闲置沉淀,提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取消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以收定支,除捐赠收入外,非税收入与支出预算安排完全脱钩,不再切块返还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全部由财政部门根据项目需求统筹安排,非税收入征收计划仅作为项目预算安排参考。五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推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以规范和高效为重点,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分级管理体系,强化定点供应商和专家库管理,优化采购管理流程。六是开展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和机制建设,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四)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继续向纵深推进,逐步覆盖全区所有预算单位。2019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的项目资金达到我区当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占比的90%以上,部门数量应达到全区部门总数的75%以上,同时保证我区所有扶贫项目100%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评价的资金规模达到我区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占比的75%以上,同时保证全区2018年度所有扶贫项目100%纳入绩效自评范围;在2019年的专项资金中选择1-2项开展竞争性分配工作,在二次分配环节引入竞争机制,事项项目安排的多中选好、好中选优,提高财政资金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益。二是继续加强会计监督检查,根据年度财政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在全区开展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继续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财经纪律,预计将检查2-5家行政事业单位和1-2家企业三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加强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实现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有效实施。四是根据海口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2017年精准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海开办〔20174号)和区扶贫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龙华区2017年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海龙扶办〔20176号)文件要求,结合中央、省、市对我区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情况不断加强开展扶贫专项检查。

(五)强化队伍管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立足财政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学习,确保学习规范化、系统化,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财政职能的转变,对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责进行微调。严肃财经纪律,建立严格的“明责、履责、问责”责任追究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各项部署 ,层层落实,传导压力。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内部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尤其要强化对大额资金分配等管理权限相关科室的监督,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

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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