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71-1/2023-00200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龙华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年11月06日
名  称: 龙华区财政局 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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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财政局 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在上级财政部门和区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以党建工作为抓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财政收入面临较大压力的形势下,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现将2019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财政收支情况

2019年1-9月,我区全口径收入1,171,75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收266,571万元,下降18.5%,完成预算的68.7%全年预计完成1,706,00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收6,090万元,预计与上年基本持平

2019年1-9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288万元,与上年同期(同口径)相比减收53,372万元,下降20.8%,完成预算的65.7%;全年预计完成309,389万元,与上年同期(同口径)相比预计增收1978万元,预计与上年基本持平。

2019年1-9月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6,39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支14,450万元,增长7.5%,完成预算的65.2%全年预计完成332,658万元,与上年同期(同口径)相比预计增支63,613万元,预计较上年增长23.6%。

二、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征管,稳定财政收入

一是加强协税护税工作。针对较为严峻的财政收入增长形势,发挥财税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按月上报我区收入执行情况和税收情况,认真分析影响组织收入的各种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配合税务部门及时做好税源分析工作。今年1-9月,税收收入1,169,142万元,同比减收266,046万元,下降18.5%二是落实降税减费政策。1-9月非税收入2614万元,同比减少525万元,降低16.7%,占财政总收入的0.2%三是抓住海南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的契机,改善营商环境,提升我区物流业、复兴城文化产业、金融保险业、商业综合体商品零售业等产业的服务指导,利用龙华区的区位优势和自身特色积极财源培植税源,为财政增收提供持久动力。

(二)统筹兼顾,优先保障民生事业

我局积极统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各项民生事业支出。1-9月,民生支出183,910万元,较上年增支17,219万元,增长10.3%,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9.1%

一是教育支出49,862万元,占民生支出的27.1%;二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6,338万元,占民生支出的25.2%;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5,283万元,占民生支出的19.2%;四是卫生健康支出22,594万元,占民生支出的12.3%;五是农林水事务支出12,126万元,占民生支出的6.6%有效解决了群众关心的公共服务、就业、就医、上学等热点问题

(三)突出重点,足额支持中心工作

我局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加大资金筹集保障力度,为区委区政府各项重点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同时通过增收节支、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等方式安排更多的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截至10月,全区扶贫专项资金安排1537.67万元,支出1314.52万元,支出进度85.49%;二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安排美丽乡村建设经费12,842万元、乡镇街心公园建设经费1119万元,改造乡村风貌提升景观建设;安排农村人居环境综合建设经费144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经费600万元,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三是及时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资金保障。及时将市级下达的非洲猪瘟专项经费1700万元拨付至区农业农村局,同时区级安排2300万元用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四)深化改革,促进财政工作提质增效

1.建立“非税云缴费”试点平台。为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征缴效率,方便缴款人缴款,我局参照省财政厅及海口市财政局的做法,确定光大银行“非税云缴费”平台做法作为我区非税收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试点平台,经与区信息中心协调,目前已在我区政府门户网站“龙华之窗”中增加非税缴费入口。

2.积极组织全区各预算单位做好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支出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厅字[2017]7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采取相应措施加大盘活力度,对区属预算单位实体账户及集中支付资金进行了清理盘活。截至10月,财政收回可统筹存量资金共计38,401万元,其中收回历年网上结余资金3413万元,实体账户盘活存量资金34,988万元

3.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是在编制2019年年初预算时,加强项目审核,坚持勤俭简约,严控新增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对于可以不安排的一般性支出项目,不予以安排;二是加强业务指导,结合我区实际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龙办字〔201915 ),严控预算部门一般性支出追加及一般性支出调整,保证预算执行中除重点民生项目外,一般性支出经济分类总额不增加;三是在预算执行中指导预算部门精简行政成本,梳理资金需求,在预算基础上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并将压缩经费用于重点项目支出。2019年全区一般性支出预算(不含“三公”经费)60,08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63,273万元压减了3190万元,压缩5.04%;“三公”经费预算99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055万元压减了60万元,压减5.66%。

4.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中发201846号)文件精神,组织全区各预算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填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和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监测平台,并定制两年内支出责任化债方案,加强政府债务、政府长期支出责任管理,确保防范化解我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5.加强财政票据的规范化管理。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各执收单位2011年之前所有库存且过期的财政票据、存根、账簿凭证统一集中收缴、统一集中销毁。督促区各有关单位认真盘点清理各自的财政票据库存和票据存根情况,登记造册列出清单。

6.不断优化政府采购系统,提升采购效率。自政府采购系统上线后,应业务需求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新增了结转功能模块和资金保障功能模块,加快了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节约了政府采购成本。截至第三季度,全区实际政府采购金额27508万元,其中货物类5264万元;工程类10955万元;服务类11289万元,节约资金70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实际采购金额增长23039万元,其中货物类增长3204万元;工程类9754万元;服务类10080万元,节约资金增长672万元。截止10月底,通过电商化平台完成的政府采购交易 547笔,已下达订单金额1479万元,已支付金额 1035万。

7.全面做好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一是通过网上直报的方式完成158家行政事业单位2018年资产报表填报工作,全面认真的资产清点基本摸清了我区国有资产家底,掌握了区资产总量和现状,为今后管理好、利用好国有资产提供数据基础;二是积极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聘请海南佳合信会计师事务所于8月对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等十四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的整改通知》(海龙财资[2019]12号)文件,目前各单位已完成整改;三是严格按新出台的资产管理规定,加强资产日常管理。截至9月,我局已实地查看了海口市滨海小学、义龙中学等13家预算单位,核对实物与账面是否一致,是否达到报废年限,并指导预算单位及时将残值收入上缴国库;对海口市城西小学等43家单位资产进行了处置,报废资产1456.5万元。同时加强资产收益管理。截止9月,残值收入14.88万元,资产出租出借收入90.76万元,全部按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上缴区财政专户;四是严格按《海口市龙华区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我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工作。于9月17日按时完成车辆封存。通过精细组织,逐车建档,标识张贴,其中应封存31辆(因第九小学车辆被交警拖走,农垦幼儿园车辆已提前报废,实际封存29辆,新坡中心小学因修路在原地封存)。根据车辆评估报告,通过调剂方式优化资产配置,将车况较好的车充分调剂到各行政事业单位,保障了参改单位的正常公务出行,实现了公车改革新旧制度平稳过渡。对18辆取消公车委托海南兴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作报废处理,同时严格公车拍卖操作程序,拟采取委托海南产权交采用所以网上挂价转让的方式处置车辆。

(五)加强财政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1. 扎实做好资金支付动态监控。不断完善财政资金动态监控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截至10月,我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共监测到红灯预警信号共计558笔,涉及资金121,697万元,监测黄灯预警信号共计1103笔,涉及资金12,033万元,监测蓝灯预警信号共计3118笔, 涉及资金20,482万元。重点监控财政资金活动,对财政资金管理业务流程全程监控,及时核查和纠正违规或不规范财政性资金操作问题。

2.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由我局牵头印发《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自查的通知》(海龙财监〔201911号),要求有关部门结合职责,对群众“一卡通”办理和管理、享受补贴项目和标准、补贴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镇政府、街道办到户调查40217户,调查人数41080人,摸排“一卡通”的总量40995张。区财政部门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覆盖所有涉及“一卡通”发放的单位和村(居)委会。到户抽查707户,抽查人数712人,抽查“一卡通”的数量796张。截至11月1日,移交纪委的16条线索中,已经完成整改13条,整改完成率81%,共回收整改资金5433.19元。

3.开展扶贫资金交叉检查。8月,我局在配合市财政局的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同时开展我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已于10月31日出具了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印发《关于2019年1-7月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各单位11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局

4.加强对各镇三资工作的监管。根据我区三资工作部署,要求财政所及时督促三资会计按时完成2019年的村财账务初始化工作,并按进度完成各个季度村财的账务处理。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今年3月成立了村财核算站,逐步完善机构及人员配备。

5.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做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一是印发《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的通知》(海龙财农〔2019〕73 号),为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加强风险防控,规范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做了明确分工;二是联合区扶贫办、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关于做好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台账建立工作的通知》(海龙财联[2019]12号),对扶贫资金产业台账建立做了明确说明;三是对我区各镇2019年财政资金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区财政局2019年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台账整理汇编成册;四是为全力抓好我区脱贫攻坚2019年“创优保优大冲刺”工作,以良好姿态迎接国家、省2019年年终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印发了《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对照落实海口市财政局2019年“创优保优大冲刺”行动方案》(海龙财农〔2019〕72 号);五是认真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对所有与扶贫开发工作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开展全面排查,同时指导各镇对2018-2019年扶贫项目公告公示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工作;六是组织全区扶贫资金使用单位开展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和扶贫绩效填报的培训,加强单位业务水平和能力;七是9月组织开展2019年我区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全区各镇村报账员、村会计、村财代理服务机构会计人员、乡镇财政所相关业务人员参加,进一步确保了农村财务工作者准确把握和理解涉农资金管理的相关政策,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更好地服务于村集体经济发展。

(六)加强党建工作,严明政治纪律

一是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截至目前,局机关党支部和支付局党支部开展党员集中学习共计22次,同时结合走出去开展学习教育、运用“学习强国”等学习软件,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加强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提高决策水平和领导能力。严格坚持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局主要领导善于听取不同的意见,在集体讨论中营造民主集中的氛围;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严格坚持在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局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正确处理分工协助和团结合作的关系。三是切实加强纪律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等,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底线,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团结的工作氛围。

三、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们要继续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发展信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组织财政收入是财政工作的第一要务,进一步提高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助力政府中心工作。

(一)积极组织收入,确保财政增收

一是继续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动协调,了解企业产销动态、行业贡献税收情况、税收形势,做好收支分析,针对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统筹组织好税收收入,确保完成收入任务。二是改善营商环境,安排走访辖区纳税大户,提升服务指导,发展壮大我区物流业、复兴城文化产业、金融保险业、商业综合体商品零售业等产业。三是积极培植税源,争取重点项目、棚改项目等承建单位落户龙华,确保财政增收,按时保质完成年度收入目标

(二)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

继续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和我区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在编制2020年年初预算时,加强项目审核,坚持勤俭简约,严控新增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除人员补助等据实结算项目以及重点和刚性项目外,其他经常性项目统一压减10%,“三公”经费压减3%,加强对相关支出事项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审核,对必须开支的,严格按程序审批;对不该开支或不必开支的,不得开支。严格执行会议、培训、差旅等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会议、培训、差旅等一般性支出。全面停止楼堂馆所建设,一律不安排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资金及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维修改造资金。

(三)开展监督检查,加强资金监管

立足财政本职,不断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职能。一是预算绩效管理继续向纵深推进,对2020年列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的项目实施项目绩效运行监控,覆盖全区所有预算单位,涉及资金达到本市县当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占比的90%以上,同时保证全区所有扶贫项目100%纳入绩效监控范围。二是根据海口市龙华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结合中央、省、市对我区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情况适当的开展扶贫专项检查,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三是根据财政厅《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琼财监〔2019〕284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继续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四是根据年度财政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全区开展2020年会计监督检查。继续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财经纪律。预计将检查2-5家行政事业单位。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政治素养,提高干部政治能力。立足财政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续加强规范化、系统化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围绕着正确政治方向。二是进一步加强新进人员、局会计人员、各预算单位报帐员的培训,并制定常态化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人员财会知识和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加强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严肃财经纪律,建立严格的“明责、履责、问责”责任追究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各项部署,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内部监督体系。四是加强正面激励,鼓励干部有担当敢作为。牢牢抓住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时代契机,不断提升知识水平和专业素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发财政干部工作热情,将严管和激励相结合,促使财政干部勇于担当、敢于作为。

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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