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71-1/2023-00203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龙华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6月20日
名  称: 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 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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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 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0年以来,我局干部职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在上级财政部门和区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以党建工作为抓手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在受新冠病毒影响,税收征收压力增大的形势下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现将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

2020年1-5月,我区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594,85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收119,432万元,下降16.7%,完成预算的38.6%,慢进度3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673万元,减收19,152万元,下降15.6%,完成预算的37.5%,慢进度4.1个百分点。

2020年1-5月,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00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支12,747万元,同比下降12.3%,完成预算的31.1%

二、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征管,稳定财政收入

一是助力复工复产,加强协税护税工作。今年受新冠病毒的影响,我区税收收入征收压力较大为了完成全年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任务,我局积极与国地税部门协同联络,分析税收入库形势,建立信息互通、数据互通、情况互通的工作机制,随时掌握税收入库动态,及时协调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了解企业产销动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促进企业有效组织生产。今年1-5月,税收收入593,71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收119,397万元,同比下降16.7%二是落实降税减费政策。1-5月非税收入114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收36万元,同比下降3.1%,占财政总收入的0.2%三是抓住海南建立自由贸易港的契机,改善营商环境,提升我区物流业、复兴城文化产业、金融保险业、商业综合体商品零售业等产业的服务指导,利用龙华区的区位优势和自身特色积极财源培植税源,为财政增收提供持久动力。

(二)突出重点,保障民生事业

我局积极统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各项民生事业支出。1-5月,民生支出81,01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支10,370万元,下降11.3%,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9%

一是教育支出29,532万元,占民生支出的36.5%;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1,611万元,占民生支出的14.3%;三是医疗卫生支出8215万元,占民生支出的10.1%;四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0,756万元,占民生支出的25.6%;五是农林水事务支出4544万元,占民生支出的5.6%有效解决了群众关心的公共服务、就业、就医、上学等热点问题

(三)统筹调度,足额支持重点工作

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财政收支矛盾凸显,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压力较大。为了保障区级基本支出、基本民生、疫情防控、创卫、扶贫等重点支出,我局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做好资金调度工作,并按轻重缓急原则保障重点工作,扎实做好全区“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我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泉动力。

全额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截止617日,我区新冠肺炎防控资金累计安排5008.06万元,其中:中央938.8万元,省级196万元,市级384万元,区级3489.26万元,专项用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及防疫人员补助。二是保基层运转,稳定基层秩序。安排100,176万元,用于保障人员基本工资及社保等薪酬支出。三是加大扶贫投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安排低保、特困人员教育扶贫及医疗救治经费181万元,安排扶贫救济资金300万元,实施精准帮扶,织密扶贫保障网。四是支持创新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安排复兴城文化产业园运营补贴经费800万元、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经费9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经费40万元,推进产业升级转型;安排候鸟人才工作站、人才孵化基地、“才聚龙华”人才合作交流会等经费280万元,做好辖区人才培养工作。

(四)多措并举,促进财政工作提质增效

1.积极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惠农政策,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信息,确保补贴按时准确发放,及时为部分发放信息有变动的农户做信息变更,配合银行及时发放补贴。根据省财政厅下达文件要求,今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将通过社保卡发放。我局及时传达文件要求,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落实。

2.组织做好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积极响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支出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厅字[2017]79号)等各项文件精神,加大盘活力度,在本年4月收回截至3月底未完成支出的权责发生制列支资金。同时,配合各部门整理、收缴预算单位实体账户款项。截至2020年6月,财政收回可统筹存量资金共计26,430.34万元,其中收回历年网上结余资金25,753.34万元,实体账户盘活存量资金677万元

3.开展全区债务核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工作部署,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对我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2018年至2019年底变动情况共三百余条开展核实,核查债务协议及合同、债务相关凭证、暂停或缓建项目相关凭证、PPP项目合规性审查结果、合规性流程等,对原有档案差缺补漏,夯实统计基础。

4.落实政府采购疫情防控政策。及时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海口市财政局 海口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质押融资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预算单位遵照执行,并做好新政策的宣传解答。疫情防控便利化政策对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有效发挥了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问题

5.落实国有资产租金减免政策,缓解中小企业困难,助力复工复产。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国资委印发的《关于落实<海口市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我局迅速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落实龙华区中小企业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海龙财资2020〕2号)。经统计,我区共有义龙中学、第九小学等4家行政事业单位有铺面租金减免情况,享受租金减免的中小企业(含个体户)共31家,减免租金为2020年2-4月的租金共计672889.6元

(五)加强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1.不断加强财务审核监督,做好资金支付动态监控6月18日,我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共监测到红灯预警信号共计76笔,涉及资金125,974.27万元,监测黄灯预警信号共计4笔,涉及资金628.09万元,监测蓝灯预警信号共计9笔, 涉及资金3,043.65万元。重点监控财政资金活动,对财政资金管理业务流程全程监控,及时核查和纠正违规或不规范财政性资金操作问题。

2.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对照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通报问题及时开展了全面排查,组织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培训,更正了填报有误的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配合市财政局完成了2019年度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及区财政局组织的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资金整改台账。督导各镇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逐个整改销号,确保整改质量和时效。对各镇、各行业部门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事项完成情况、整改成效进行“回头看”,指导做好存量问题的整改,问题清零。

3.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根据年初工作计划,我局5月印发《关于开展 2019 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自查的通知》,要求民政、农业、扶贫、残联、五镇六街等有关部门结合职责,对群众2019年度“一卡通”办理和管理、享受补贴项目和标准、补贴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4.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区审改办的要求,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并填录“双随机” 抽查管理系统,达到省、市和区对2020年底要达到本部门监管执法事项100%,实现全覆盖的要求。

5.开展扶贫政府采购项目自查整改工作。对照《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通报有关问题清单》中关于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开展自查,我区扶贫项目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共有10个,其中新坡镇7个,龙泉镇3个。自查的项目中未发现“回头看”清单中反映的有关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6.加强国有资产的日常监管。严格按新出台的资产管理规定,加强资产日常管理。一是优化配置管理。严格按现行资产配置标准审批新购资产,对配置大额的资产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尽量做到配置资产满足履职需要,不配置与履职无关的资产。二是规范处置管理。严格按现行管理办法执行资产审批制和备案制。对处置50万元以上的大额资产采取实地查看,核对实物与账面是否一致,是否达到报废年限,通过监管最大限额地实现资产的残值收入。截至6月,已对城西小学等12家单位资产进行了处置,报废资产约340万元。三是加强资产收益管理。截至第一季度,因受疫情影响,在减免租金的政策下,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比往年大幅减少,约9万元,全部按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上缴区财政专户。

(六)以党建为引领,凝心聚力共奋进

一是党员冲锋在前,带领共同抗疫。成立区党支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党员先锋队,积极参与挂点社区一线防疫工作,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防疫工作,带动群众群防群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结合疫情防控需要,运用“学习强国”等学习软件多形式开展党员学习活动。三是顺利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并选举成立新的党总支部,新支部将立足新起点,充分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促进党建工作蓬勃发展。四是扎实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继续坚持“狠抓质量、有序发展、保持连贯”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三、20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0年下半年,我们要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坚定发展信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科学化和精细化理财,助力政府中心工作。

(一)加强协同联络,做好财力保障

一是加强与市财政部门及金库代理银行的联系,做好资金调度工作,为下半年我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财力保障;二是以税收和非税任务为目标,分解任务,强化相关部门职责,督促其做好涉税信息的传递工作,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在落实降费的基础上加强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罚没收入、利息收入等非税收入的清理,及时上缴财政。三是做好财政预算执行和分析工作,结合我区的实际,进一步提高分析的深度和广度,对预算执行情况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措施,确保领导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为区委、区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收入提供科学依据。

(二)完善公开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

按照预算法规定,在区人大批复后及时做好预算公开工作。一是负责公开政府预决算及“三公”信息;二是指导各预算部门强化主体职责,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格式、规定渠道公开公开各部门预算及“三公”信息。

(三)厉行节约,进一步控制一般性支出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我区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除人员补助等据实结算项目以及重点和刚性项目外,其他经常性项目统一压减10%,“三公”经费压减3%,加强对预算追加、支出经济分类调整等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审核,对必须开支的,严格按程序审批;对不该开支或不必开支的,不得开支。

(四)开展监督检查,加强资金监管

立足财政本职,不断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职能。一是预算绩效管理继续向纵深推进。着重开展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试点工作,对2020年列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的项目实施项目绩效运行监控,覆盖全区所有预算单位,涉及资金达到本市县当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占比的90%以上,同时保证全区所有扶贫项目100%纳入绩效监控范围。二是继续加强扶贫资金支出监督。为了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根据海口市龙华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结合中央、省、市对我区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情况适当的开展扶贫专项检查。三是根据年度财政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在全区开展2020年会计监督检查。根据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安排对区城投公司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预计将检查2-5家行政事业单位。

(五)扎实开展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进一步加强新进人员、会计人员、各预算单位报帐员的培训,并制定常态化培训制度。新补充招录或调进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培训,采取集中学习和老带新相结合方式进行培训,以确保新进人员在短时间内掌握必须的技能,较快、较好地胜任本职工作,防范各种风险,经常性开展对报帐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其财会知识和业务能力水平,确保会计人员熟悉会计核算工作及相关的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能在工作中正确地指导报帐人员理解和贯彻财务制度执行,使财政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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