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460106004-FW-0025 |
事项分类 |
行政服务 |
事项名称 |
申请残疾人证(初审) |
行使依据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残联发〔2008〕10号),已经省残联和成都市残联转发到各区(市)县残联。根据海口市市残联关于《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 |
办理主体 |
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办事处 |
受理条件 |
办理残疾证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四张两寸免冠彩照,到户口所在地的残联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填写,然后由区残联受理审核加盖钢印后,到残联指定的医院体检,一切合格后,符合残疾标准,才能办理残疾证。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法定期限 |
当场办理 |
承诺期限 |
无固定日期 |
办理部门 |
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残联办公室 |
办理地点 |
义龙西路21号侨汇大厦1楼大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66773347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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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表格 |
略 |
常见问题解答 |
略 |
监督电话 |
龙华区效能办:66567787 |
在线办理链接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