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865-5/2023-00174 分类: 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龙华区大同街道办 发文日期: 2016年02月15日
名  称: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办理(初审)
文  号: 主 题 词: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办理(初审)

事项编码

460106004-FW-0021

事项分类

行政服务

事项名称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办理(初审)

行使依据

《海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第七条

办理主体

龙华区大同街道办事处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出具:

1、填写《海口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的营业执照

3、场地租赁合同

4、《就业失业登记证》

5、身份证或户口本

6、有效担保措施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14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办理地点

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图

服务表格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龙华区效能办:66567787

在线办理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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