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关于周妙婷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关于周妙婷同志免职的通知》(龙干〔2021〕18 号),区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周妙婷同志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结束挂职锻炼。
海龙人字〔2021〕2 号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关于周妙婷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关于周妙婷同志免职的通知》(龙干〔2021〕18 号),区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周妙婷同志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结束挂职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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