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004673-X/2023-00177 分类: 人事信息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龙华区金宇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1年02月10日
名  称: 海龙人字〔2021〕2号关于周妙婷同志免职的通知
文  号: 海龙人字〔2021〕2 号 主 题 词:


海龙人字〔2021〕2号关于周妙婷同志免职的通知

海龙人字〔2021〕2 号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关于周妙婷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关于周妙婷同志免职的通知》(龙干〔2021〕18 号),区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周妙婷同志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结束挂职锻炼。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21 年 2 月 10 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主办: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龙华区信息中心
网站联系电话:0898-66569776
琼ICP备09001072号-4 琼公网安备:4601060200043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60001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龙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