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初审)
事项编码
460106104-FW-0010
事项分类
行政服务
事项名称
行使依据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办理主体
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政府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出具:
1、 双方居民身份证;
2、 户口簿;
3、 壹孩《生育服务证》;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只有一个子女的证明。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3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办理部门
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计生办
办理地点
龙华区龙泉镇龙泉墟龙泉镇政府
联系电话
65522355
权力运行流程图
略
服务表格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66567787
在线办理链接
主办: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龙华区信息中心 网站联系电话:0898-66569776 琼ICP备09001072号-4 琼公网安备:4601060200043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60001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龙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