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827-6/2023-00028 分类: 财政公开   
发布机构: 龙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 发文日期: 2016年03月30日
名  称: 文体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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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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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部门预算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区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我局包括部门本级及2家下属预算单位, 2016年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本区文化、体育、旅游发展工作的规划、计划。

    2)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性文艺演出、文艺创作、美术展览、群众体育等活动。

    2)依法管理社会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对依法设立的文化体育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维护市场秩序。

    4)负责全区营业性演出团体设立审批及营业性演出审批管理(涉外演出及由市委市政府扶持的精品演出审批除外)、辖区歌舞娱乐场所审批管理、辖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网吧审批管理除外)、音像制品、出版物市场(发行和批发除外)等审批管理工作。

    5)负责对辖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6)负责指导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文体工作,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抓好群众文化、体育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旅游项目开发审核工作,组织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工作。

 8)负责辖区文化、体育和旅游的信息统计和数据分析工作,及时掌握相关数据,了解辖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业的发展情况。

 9)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辖区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的专项检查和整顿工作,组织辖区文化、旅游企业参与国内外开展的各类文化、旅游节庆与促销活动。

 10)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旅游安全工作,应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协调组织职责范围内旅游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

11)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开发利用工作。

12)负责推出旅游招商项目,发展旅游业,开发旅游产品。

13)负责策划旅游景点景区和旅游购物街,促进商旅结合,提高旅游经济效益。

13)负责策划旅游景点景区和旅游购物街,促进商旅结合,提高旅游经济效益。

14)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的管理。负责辖区旅游市场管理与监督(导游证的颁发与吊销除外);负责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下旅游饭店星级复核;监督检查全区旅游市场,维护旅游者和旅游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15)指导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乡村生态旅游工作。

16)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文体部门包含本级及区文化馆和区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大队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仅对安排资金的科目进行说明,下同)

1.经费拨款: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2016年预算安排714.78万元。

2.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2016年预算安排0元。

    3.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指单位收回国内贷款、国外贷款、国内转贷和国外转贷等其他财政贷款本金收入。2016年预算安排0元。

4.债务收入:指从国内或国外取得的债务收入。2016年预算安排0元。

5.住房补贴资金:指财政部门从财政性专户中安排给单位,用于住房补贴的资金。2016年预算安排0元。

6.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2016年预算安排0元。

7.转移性收入:即上年结余结转,指单位各类资金的上年结余结转。2016年预算安排0元。

(二)支出情况

1.支出功能科目类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行政运行(项)、群众文化(项)、文化市场管理(项):指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及队个人及家庭的补助的基本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183.14万元。

文化活动、群众文化等(项):指用于专项业务的项目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452.1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的离退休经费。2016年预算安排41.15万元。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016年预算安排20.69万元。

2.支出类别类

1)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262.6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指用于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2016年预算安排189.7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2016年预算安排26.6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学金、生产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46.24万元。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452.16万元。其中:

专项业务类:指部门为履行职责职能,发生的用于本部门系统内的运转支出项目。2016年预算安排452.1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群众文化及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目支出。

发展建设类:指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在专项业务类项目之外发生的支出项目。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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