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6242879-7/2023-00092 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龙华区_农林局 发文日期: 2013年04月08日
名  称: 海口市龙华区农林局关于切实加强H7N9 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龙华区农林局关于切实加强H7N9 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

近期,上海、安徽、江苏等省份连续出现人感染H7N9亚型流感病例,农业部在对上海鸽群的抽检中也分离出同亚型流感病毒。鉴于当前国内禽流感防控的严峻形势,现根据省农业厅及市农业局《关于切实加强H7N9 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切实加强我区H7N9 流感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H7N9 流感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春节过后,我区市活禽补栏大幅增加,加上当前气候转暖,


病毒感染力增强,因候鸟等野生鸟类传播疫情的几率增高,很容易带来外源性疫情。同时,去年秋季免疫过的大部分畜禽已接近或超过免疫保护期,发病风险增大,给禽流感防控带来困难。各镇要正确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我区H7N9 流感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密切关注、内防处堵”的原则,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各项防控措施,保障我区无疫区持续健康发展。

二、积极行动,全面落实春季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

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为确保春季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镇要积极动员,调动各方人力、物力,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力度。各镇要总结和推广以往防控工作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创新工作方式,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按照我区《2013 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抓好春季集中免疫工作,重点做好对规模养禽场的免疫指导和散养家禽的免疫工作,并完善相关免疫档案。

二是加强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各镇要按照市农业局和我区的要求,按照统一安排、重点排查的要求,认真开展H7N9 流感病毒的疫病监测和流调工作,重点对种禽、水禽和三鸟交易市场及禽类屠宰场、水网地区、侯鸟密集活动区及规模养殖场等进行监测。各镇对发现的不明原因大批死亡的禽类要及时报告,并及时采样上送进行实验室诊断。同时,按照《海口市龙华区禽类疫病监测采样安排表》要求,于4 9 日前按照采样任务安排,将样品上送市动检站。联系人:林文利,联系电话:66567747.

三是严防死守、封堵外疫。根据省农业厅统一工作部署,为了疫情防控需要,暂停鸽子等活禽及相关产品的引入,并加强对畜类等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坚决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外源疫情传入。同时,加大对家禽市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督巡查,对没有检疫证明或证物不符的家禽,依法进行处置。

四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镇要加大春防工作督查力度,重点对农村散养家禽、专业养殖户及规模养殖场等的免疫情况进行重点督查,通过督促检查,查找防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消除隐患。

三、加强领导,切实保障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要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准备工作。各镇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做到组织保障有力,应急队伍健全,应急物资充盈。同时,要加强疫情排查和报告,一旦有新发疫情,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确保做到有效组织,及时采样、留样,快速诊断,快速处置,坚决把疫情消灭在疫点上,防止扩散蔓延。

二是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各镇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加强24 小时应急值守,及时掌握重大动物疫情动态,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疫情。对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和阻碍他人报告疫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是强化消毒灭源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卫生消毒、病死畜禽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及时对死亡畜禽及场所全面进行清理,集中开展无害化处理,对畜禽栏圈、无害化处理场、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等场所严格消毒。同时要认真做好相关人员防护工作。

四是加强信息沟通和联防联控。各镇要加强沟通联系,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共同做好疫情的联防联控。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各镇等单位要积极利用会议、培训及新闻媒体,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警示公众不乱丢、接触和食用病死禽类等,同时,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组织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提高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附件:《海口市龙华区禽类疫病监测采样安排表》。

 

                            海口市龙华区农林局

                              201348

 

 

海龙农[2013]14号附件:

海口市龙华区禽类疫病监测采样安排表

制表单位:海口市龙华区农林局

制表日期:201348

送样单位

采样点

血清
(份)

同步采集棉拭子
(口腔及泄殖腔
1份)

要求

城西镇

规模场

20

40

1.采集样品来源不少于3家养殖场、5家养殖户 

 

 

 2.所有养鸽场必须采样   

自然村

10

20

龙桥镇

规模场

0

0

自然村

5

10

龙泉镇

规模场

10

20

自然村

20

40

新坡镇

规模场

15

30

自然村

10

20

遵谭镇

规模场

5

10

自然村

5

10

全区合计

——

100

200

——

 

   

 

 

 

    要求:1.各镇认真组织人员进行采样,并于201349日上午前将样品送至海口市动物疫病诊断中心(城西学院路,电话:66895878),下午下班前统一上送省疫控。2.没有工具的到市动检站领取,联系人:吴育飞。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主办: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龙华区信息中心
网站联系电话:0898-66569776
琼ICP备09001072号-4 琼公网安备:4601060200043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60001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龙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