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794-3/2024-00134 分类:   
发布机构: 龙华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28日
名  称: 关于公开遴选海口市龙华区2024年新坡镇新丰洋(含新坡村、新彩村田洋)改造提升项目监理单位的公示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公开遴选海口市龙华区2024年新坡镇新丰洋(含新坡村、新彩村田洋)改造提升项目监理单位的公示

为加强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监理单位,负责海口市龙华区2024年新坡镇新丰洋(含新坡村、新彩村田洋)改造提升项目监理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监理单位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2024年新坡镇新丰洋(含新坡村、新彩村田洋)改造提升项目

二、业主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委托人)

三、项目概况与遴招范围

1.建设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

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及配套建筑物、土壤改良工程:

1)灌溉工程:新建渠道 8 条,总长 1681m,采用矩形槽钢筋混凝土结构型式;拆除重建渠道 3 条,总长 1378m,采用矩形槽钢筋混凝土结构型式;维修加固渠道 1 条,长 170m;改造泵站 1 座。

2)排水工程:新建排沟 7 条,总长 1137m,采用矩形槽钢筋混凝土结构型式和重力式挡墙型式;拆除重建排沟 2 条,总长 332m,采用矩形槽钢筋混凝土结构型式;清淤排沟 1 条,长 167m。  

3)道路工程:硬化机耕路 1 条,总长 538m,路面采用 C30 混凝土,宽 3m。

4)配套建筑物工程:配套建筑物 418 宗,其中,斗门 137 宗,排水口 136 宗,过路涵 10宗,机耕桥 4 宗,人行桥 65 宗,节制闸 41 宗,分水闸 2 宗,下田坡道 68宗;l 另外配套项目公示牌 1 个,标示牌 23 块。

5)土壤改良: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中的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海南省属于东南区,土壤有机质含量宜达到 20g/kg(2%)以上,土壤 PH 值一般保持在 5.5~7.5。土壤改良面积 65 亩。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合格。

4.计划工期:8个月。

5.遴招范围: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事宜以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

6.预算金额:82429.51元

7.最高限价(如有):82429.51元

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执业资格,配备相关监理人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需授权委托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双方签名)。

2.报价函(本项目监理报名最高限价为82429.51元,超过为无效报价)。

3.资格证明材料(含营业执照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或三证合一证书)、资质证书)。

4.提供项目总监及相关监理人员资质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如有,可附上近三年监理服务相关业绩(可附合同复印件相关佐证材料)。

6.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结果截图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查询结果截图。

7.提供近三年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8.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9.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诺书。

以上所有材料(包括第四项资格要求中涉及到的材料)加盖公章并装订胶装成册,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发布公告媒介:本遴选公示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发布(网址:http://lhqzf.haikou.gov.cn/)。

七、发布结果媒介:本遴选结果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发布(网址:http://lhqzf.haikou.gov.cn/)

八、其他说明:

1.报名资料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且不可撤回。  

2.所有参与报名的单位须保证其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业主单位有权在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业主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4.业主单位将根据资格情况、服务保证、报价情况、业绩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虑分析,将从符合条件的单位中选择报价最低的单位作为该项目监理单位。

5.严禁恶意竞标。

九、报名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4号楼3楼302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3.联系方式:0898-66736387。

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8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主办: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龙华区信息中心
网站联系电话:0898-66569776
琼ICP备09001072号-4 琼公网安备:4601060200043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60001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龙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