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局定岗10个人。局长王禄庄在区长、分管副区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局全面工作。负责全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和农业工作方针,完成市、区政府交给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分管区长制订本区农业工作方针,协调五镇农口工作。对本单位政务工作进行领导和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按程序办理。加强干部的政治、思想道德教育,加强思想意识、道德修养的提高,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确保政令畅通,树立良好的公务员形象;加强廉政建设,提倡勤政为民思想,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确保工作人员自律、自爱、遵纪守法。
王吉梅(畜牧局局长):
(一)负责全区畜牧业、饲料业、兽医行业管理和动物防疫检疫管理工作。拟定畜牧业及饲料、兽药行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兽医行业及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计划,提出全区动物疫病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畜牧兽医法律、法规,负责法规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二)指导畜牧业、饲料、兽药行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负责畜牧业统计和生产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全区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畜禽品种、畜产和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畜牧行业新品种、新技术培训和应用;组织实施畜禽饲养、品种改良和运输方面的技术标准;负责种畜禽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协调落实饲料、兽药行业有关政策性扶持资金。
(三)负责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基础体系建设;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医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动物防疫、检疫,监测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兽医、执业兽医管理的工作;负责兽药经营许可;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职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和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的日常工作。
(四)依法对违反有关畜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行政执法,负责全区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与动物防疫的监督工作,查处违反畜禽管理、动物防疫检疫、兽药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
(五)负责本辖区畜禽屠宰行业统计;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技术鉴定;负责辖区乡镇生猪屠宰点定点许可。
(六)负责畜牧良种补贴的发放;指导农业污染源治理有关工作。
李经其(副局长):
(一)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和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审核、发证管理工作以及土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调解管理;负责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二)农村土地承包调整审批。
(三)管理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方旭(副局长):
(一)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促进全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二)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指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负责植物产地检疫监督处罚权;组织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监测疫情并扑灭;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全区农业灾情,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四)组织本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农业污染源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休闲农业等的发展。
(五)在全市总体规划指导下,负责辖区 30 公顷以下(不含 30 公顷)的渔业养殖项目用海和淡水养殖许可;农药零售经营许可;农作物种子(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子除外)生产和经营许可证核发;植物检疫证书核发;负责农作物良种补贴的发放。
(六)会同区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推广新技术、新成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术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协助人事部门依法实施农业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八)负责全区水产养殖业的协调发展及管理、统计工作,协助市海洋和渔业局做好新产品引进、示范、推广应用及防风防汛工作。
(九)分管依法行政、12345热线办理、“双创”工作和车辆管理。
林政雄(主任科员):
(一)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指导和监督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区农村义务植树、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农村花卉产业的规划、生产、管理等工作。
(二)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管理责任。负责执行本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管理森林资源和生态公益林;负责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
(三)负责林木种子(含苗木)生产及经营许可;辖区 50 亩以内野外生产用火许可证的审批;省内木材运输许可证核发;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登记及证书核发;天然橡胶良种补贴的发放。
(四)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谢净(副主任科员):
负责沼气等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生产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协助李经其副局长开展农经工作。
陈长雄(科员):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配合做好海洋和渔业工作。
张向敏(科员):负责办公室工作。主要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机关文秘、会务、车辆管理等;做好文件的收集、登记工作,协助方旭副局长做好12345热线办理工作。要求掌握有关政策规定,收集局里工作信息、管理规范。
杨梅(科员):负责局本级财务报账工作;协助李经其副局长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