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6513571-9/2023-00045 分类: 财政公开   
发布机构: 龙华区法制办 发文日期: 2016年12月09日
名  称: 龙华区法制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龙华区法制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全区涉法工作经费           

     项目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法制办        

     主管部门: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评价时间:  2016121日至2016129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     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法制办

                    上报时间:2016129

 

项目绩效目标表

 

职能职责:负责全区法制工作    活动:

    : 全区涉法工作经费  单位信息: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法制办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申报目标

绩效标准

产出指标

指标1:区政府诉讼案件数量

30

30

22-29

15-21

15件以下

指标2:区政府涉法事务件数

200

200件以上

180-200

150-180

150件以下

指标3:区政府法律事务联络员工资

12个月

12个月

9-11个月

6-8个月

6个月以下

成效指标

指标1:提升区政府应诉效率

30

30

22-29

15-21

15件以下

指标2: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233

200件以上

180-200

150-180

150件以下

指标3:为全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12个月

12个月

9-11个月

6-8个月

6个月以下

 

 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法制办

主管部门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文光利

联系电话

188*****807

 

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91号楼625

邮编

570125

 

项目类型

经常性项目(       一次性项目( 

 

计划投资额

(万元)

25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25

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25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县财政

25

市县财政

25

 

 

 

 

其他

 

其他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3

 

决策程序

5

5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2

 

分配结果

6

6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3

 

到位时效

2

2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7

 

财务管理

3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1

 

管理制度

9

9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5

 

产出质量

4

4

 

产出时效

3

3

 

产出成本

3

3

 

项目效益

40

经济效益

8

8

 

社会效益

8

8

 

环境效益

8

8

 

可持续影响

8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8

8

 

总分

100

 

100

 

100

 

 

评价等次

 

三、评价人员

 

 

职务/职称

  

项目评分

签 字

 

文光利

主任

龙华区法制办

100

文光利

 

杨大秋

副主任

龙华区法制办

100

杨大秋

 

 

 

 

 

 

 

 

 

 

 

 

 

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文光利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文光利

2016129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海口市龙华区法制办主要负责区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管理,负责为区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并组织承办区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等。

(二)全区涉法工作经费项目属于专项业务类,性质为经常性项目,具体内容包括:1.律师全年办理诉讼案件数;2.全年办理涉法事务、合同协议数量;3.律师协调工作经费;4.全年法律事务联络员工资等。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全区涉法工作经费项目预算批复25万元,及时收到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下拨资金2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无自筹资金。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51231日,项目资金使用25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其中支付法律联络员工资2.9160万元,律师服务费14.3万元,律师协调工作经费3.4万元,购买办公用品4.384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做到独立科目核算,专款专用,采取单位报账制度,账务由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库支付局会计核算站统一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点加强经费支出合法性、真实性及合理性的审核,减少资金的浪费,提高使用效益。

(二)在日常工作中,厉行节约,能省就省,可花可不花的钱不花,做到“取之有度,用之有节”。

(三)保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保证资金合理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2015年度,全区涉法工作经费项目预算25万元,项目预算具体包括2015年法律联络员工资;2015年律师协调工作经费;2015年律师服务费(审核协议、合同)。项目实际支出25万元。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本项目严格按照年初预算严格控制项目具体支出,在本项目有限的资金使用过程中,保证资金使用效率是首位,严格把控费用支出,不浪费没有必要的开支,有效节约成本。

2.项目的效率性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预算资金到位,直接完成支付,100%完成项目的工作进度。

2)项目完成质量

2015年全区涉法工作经费严格按照预算实施,完成质量良好。

3.项目的效益性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本项目主要用于支付法律联络员工资、律师协调工作经费和律师服务费,有效保障了各项涉法工作有序展开,保证了法律服务质量,良好完成项目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在全区涉法工作经费的保障下,各法律顾问为区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研究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问题,向区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并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协调工作,审核区政府工作部门报送区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组织起草部分重要的区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草案,从法律角度参与区政府政策性文件的审稿工作,为区各项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为法制龙华建设保驾护航。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作为办理法制工作事项的办事机构,每年均得到财政全额拨款,保障了项目的可持续性。

5.项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按照进度进行,达到了各项绩效指标的要求,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具体如下:

(一)产出指标

1.全年共办理诉讼案件30宗,达到绩效目标30个,记为优;

2.全年为区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各镇街涉法事务及合同(协议)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件数达到绩效目标200个以上,记为优;

3.核发区政府法律事务联络员2015年全年工资,达到绩效目标12个月,记为优。

(二)成效指标

1.全年共办理诉讼案件30,其中民事诉讼案件4宗,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6宗,达到绩效目标30个,记为优;

2.全年为区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各镇街涉法事务及合同(协议)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233件,达到绩效目标200个以上,记为优;

3.核发区政府法律事务联络员2015年全年工资,达到绩效目标12个月,记为优。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决策方面

1.项目目标:该项目资金目标明确,旨在解决全区涉法工作问题,记4分;

2.决策过程:该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记3分,且每项工作都严格按照相应的程序办理,记5分;

3.资金分配:该项目的资金分配按照当年的工作计划按程序向财政申请,并符合相关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合理,共记8分。

(二)项目管理方面

1.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记3分,且在年初就及时到位,记2分;

2.资金管理:该项目资金支出依据合规,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记7分,该项目在资金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财政委派会计核算制度,记3分;

3.组织实施:该项目组织机构为海口市龙华区法制办,资金管理由财务处负责监督使用,有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且严格执行,共记10分;

(三)项目绩效方面

1.项目产出

1)产出数量:根据该项目的绩效目标表要求,均达到绩效目标,记5分;

2)产出质量:对照绩效评价表,该项目产出质量达到绩效目标,记4分;

3)产出时效:该项目的各项工作均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及时解决全区涉法工作等问题,记3分;

4)产出成本:该项目未超出成本控制,记3分。

2.项目效果

1)经济效益:该项目实行过程中,对诉讼案件的办理简化不必要的程序、缩短时限等,产生了一系列的间接经济效益,记8分;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能提升区政府应诉效率,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记8分;

3)环境效益:该项目未对环境产生消极影响,记8分;

4)可持续影响:法治政府建设是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该项目对人类、社会、资源都带来了良好的可持续影响,记8分;

5)服务对象满意度: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为全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记8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全区涉法工作经费作为保障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对法制龙华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日后的工作中,我办会恪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全区涉法工作经费专款专用,用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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