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9530-8/2023-00164 分类: 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龙华区新坡镇 发文日期: 2013年11月27日
名  称: 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初审事项内容明细表
文  号: 主 题 词:


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初审事项内容明细表

事项编码

460106102- FW-0021

事项分类

其他行政服务

事项名称

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初审

行使依据

《海南省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

办理主体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出具: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15工作日

承诺期限

15工作日

办理部门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办理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65540996

权力运行流程图

申请—村委会受理—核实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初审—公示—报区民政部门—区民政部门审定—公示—发《海南省城镇低收入家庭证明书》

服务表格

海南省城镇低收入家庭审批表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12345

在线办理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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