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9530-8/2023-00165 分类: 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龙华区新坡镇 发文日期: 2013年11月27日
名  称: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核定初审事项内容明细表
文  号: 主 题 词: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核定初审事项内容明细表

事项编码

460106102- FW-0006

事项分类

其他行政服务

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核定初审

行使依据

《海口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海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海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办理主体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出具:

1、申请书;2、户籍证明(复印件);3、家庭成员实际收入证明材料;4、有否违反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孤老、孤儿对象除外)。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15工作日

办理部门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办理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65540996

权力运行流程图

个人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审核-镇人民政府初审-区民政局审批-报市民政局

服务表格

海口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调查审批表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12345

在线办理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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