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9530-8/2023-00175 分类: 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龙华区新坡镇 发文日期: 2013年11月27日
名  称: 农村居民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事项内容明细表
文  号: 主 题 词:


农村居民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事项内容明细表

事项编码

460106102- FW-0001

事项分类

其他行政服务

事项名称

农村居民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

行使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办理主体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出具:

1、填写《一孩生育服务证申报表》两份

2、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

3、申请人结婚证及复印件

4、提交本单位或者村(居)委员会出具的夫妻双方婚育情况证明。

5、人户分离人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及现居住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6、户口簿婚姻状况为已婚或再婚。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3工作日

承诺期限

3工作日

办理部门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办理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65541266

权力运行流程图

受理→审核→批准→发证

服务表格

一孩生育服务证申报表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12345

在线办理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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