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460106102- FW-0025 |
事项分类 |
其他行政服务 |
事项名称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初审 |
行使依据 |
《海南省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区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办理主体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
受理条件 |
申请人应出具: 1、户籍证明、身份证 2、申请表 3、施工建房前、开工、建成后的相片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法定期限 |
无 |
承诺期限 |
90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
办理地点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便民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65540996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个人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集体评议—公示—镇政府审核—区危改办审批-报市危改办-发放补助资金 |
服务表格 |
危房改造申请表 |
常见问题解答 |
略 |
监督电话 |
12345 |
在线办理链接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