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460106102-FW-0022 |
事项分类 |
其他行政服务 |
事项名称 |
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
行使依据 |
《海口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
办理主体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
受理条件 |
具有海口市农业户籍(非农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当期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新农保依7个缴费档次,城镇居民依10个档次缴费参保 |
法定期限 |
14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4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
办理地点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便民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65540996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略 |
服务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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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
略 |
监督电话 | 12345 |
在线办理链接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