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9530-8/2024-00153 分类:   
发布机构: 龙华区新坡镇 发文日期: 2024年09月19日
名  称: 新坡镇仁里村委会公益设施建设项目邀请企业竣工结算审核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新坡镇仁里村委会公益设施建设项目邀请企业竣工结算审核公告


一、邀标单位: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二、邀标项目:新坡镇仁里村委会公益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在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仁里村委会。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卜太村:1条生产道路,为A线。路线全长约853.5米,A线为新建混凝土路面,路宽3.5米,配套挡土墙长30米。上坡咏园村1条巷道,采用海南黑铺装路面,长度约为141.5米,宽度为1.2米-2.5米,面积为293平方米,需迁移原有水管约110米。仁台村:原有破损地面铺装修复约20平方米,拆除原有破损地面后铺装海南黑石板,新建树池4个,种植重阳木4株,原有乔木移栽7株。

其中:结算审核费预算为4152.53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有意向单位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报名地点处了解项目相关情况。

四、竣工结算审核单位资格: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一)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二)申报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三)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四)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或近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五)申报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良好记录);(六)报价函(注明下浮率,下浮率浮动为0-10%,格式自拟,本次评选下浮率区间为0--10%,超出其区间为无效报价)。

六、报名时间:2024920日上午8:30时至2024922日下午17:00时前(周末及节假日时间正常受理报名业务)。报名时请带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信息资料(以上证书和材料审核原件,留存盖章复印),提交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报名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八、评选方法:(一)申请单位将相关材料提交本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二)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为4家(含)及以下时,根据社会信誉能力、履职能力、工作方案、项目报价等多方面因素,择优评选承担单位。(三)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为4家(不含)以上时,去掉最高和最低投标报价,再根据社会信誉能力、履职能力、工作方案、项目报价等多方面因素,择优评选承担单位。(四)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单位。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898-32684151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202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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