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826-8/2024-00033 分类: 通知公告;公文直通车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龙华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21日
名  称: 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海口市龙华区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咨询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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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海口市龙华区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咨询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海口市龙华区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咨询机构的公告

各参选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投资项目谋划与储备工作,切实提高项目谋划和项目管理水平,现公开遴选1家企业负责我局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咨询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关键的一年。依据十四五发展目标、2024年龙华区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各项上位文件,为做好夯实龙华区项目谋划保障、重点抓好老旧小区改造、打通断头路、打造背街小巷、城中村改造、智慧停车场等项目建设,从实际出发,梳理谋划生成海口市龙华区住建局2024年重点项目储备表、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的咨询服务并编制项目谋划工作总结报告。

(一)谋划生成海口市龙华区住建局2024年重点项目储备表

1、项目谋划生成

通过调研,结合省、市、区我局关注方向以及各项上位规划,充分考虑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和资金渠道掌握我局现有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和资金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提出风险防范措施,提出对策和建议,完善我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提供参考依据。以一个月为周期向我局提交建议实施项目清单(数量据实际确定),定期配合我局完成与区领导的项目汇报讨论工作,原则上每个月一次并据实际调整输出成果为我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专题研究报告。

2、梳理建立项目储备表

根据专项债券、政策性银行贷款和中央预算内资金等支持重点领域,结合龙华区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功能配套等项目短板,以每个月提交的建议实施项目,按海口市龙华区关注发展方向梳理打包生成符合专项债支持领域的和中央预算内等资金渠道支持领域的“海口市龙华区住建局2024年重点项目储备表”,供龙华区作为推动项目滚动实施的项目基础库。清单中需明确资金渠道、资金闭合方式以及用地选址等便于项目实施的基础性建议。

3、协助引导开展前期工作

在海口市龙华区住建局2024年重点项目储备表清单基础上,协助我局通过区领导专题会讨论确定实施项目并尽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以提高项目成熟度和落地性,加大专项债和中央预算内项目申报成功率和高质量使用要求,加快项目推进效率。

4、协助重大项目库系统录入工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各批次专项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申报要求、协助将已立项的项目及时录入重大项目系统和财政债券系统并做审核。

)提供项目投融资咨询服务和项目谋划培训

1、提供投融资相关政策研判、解读;包括但不限于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委托运营、EPC+O模式、股权合作模式及片区开发模式等;协助我局完成项目谋划任务,在必要的项目调研基础上编制项目策划书。项目策划书内容需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必要性、主要内容与规模、投资金额、建设地点、建设工期、资金来源建议等。

2、提供面向全主要项目管理单位和人员的项目谋划培训服务,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项目谋划培训(合同期间如有实际需要,我局可要求增设培训场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培训、资金申报等。

)编制项目谋划工作总结报告

结合谋划梳理生成的龙华区住建局2024年重点项目储备库、按项目资金渠道和项目实施模式进行分类,重点论述项目资金渠道和闭合方式、实施模式和用地选址等方面,形成项目谋划工作总结报告供参考。

(四)日常工作要求

根据我局要求和提供的资料,提供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日常技术顾问服务,顾问服务主要负责问题解答和提出对策性建议,形式包括即时通讯答疑解惑和书面咨询意见、建议,必要时受邀派专家参会指导。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经营范围涵盖咨询相关内容,具备政府投资项目谋划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以及有效的资质证书等);

2.参加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法人单位在“信用中国”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以及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信用承诺函;

3.近三年承担过政府投资项目谋划相关咨询或相关课题研究;

4.有与提供本咨询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

5.项目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和指导项目策划工作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策划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承诺函)。

6.熟悉申报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投融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格式自拟)。

4.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信等级、咨询专业类别等凭证复印件。

6.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具有相关职业从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项目组成员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人数不少于3人(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服务方案。内容全面性、人员分配科学性、责任划分清晰性、服务时限保证性等方面。

8.工作业绩。近三年(2021-2023年)项目谋划相关咨询或课题研究(需提供咨询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间为2024321-2024327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送至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人民政府1号楼509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谋划”,邮编570100,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本次遴选以报价、近三年工作实绩等综合因素确定承担单位。

(五)服务期:服务工期为12个月,签订合同之后起1个月内提交初步成果。

(六)申请人要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龙华区住建局509室具体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咨询电话:0898-6656867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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