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海龙府办函〔2021〕39号
成文日期:2021-10-25
发布日期:2021-10-25
时  效  性:有效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龙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10-25 00:00   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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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龙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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