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海龙府办函[2020]69号
成文日期:2020-08-26
发布日期:2020-08-26
时  效  性:有效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龙华区项目“三色”管控服务系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8-26 00:00   来源:区发改委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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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口市龙华区项目“三色”管控服务系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为做好“红黄绿三色过程管控机制”及“五个一”责任工作机制,科学有效开展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全面推进项目建设,现将《海口市龙华区项目“三色”管控服务系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6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龙华区项目“三色”管控服务

系统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为做好“红黄绿三色过程管控机制”及“五个一”责任工作机制,科学有效开展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全面推进项目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紧扣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主旋律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动项目建设创新发展,借助信息化技术结合移动互联网手段,实现固投项目管理科学化,加快项目建设,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色”管控服务系统的建设,有效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项目过程管控的工作部署,建立项目“三色”过程管控体系,固化“五个一”服务机制,实现项目即时查询、管理、督办、统计、考核全流程服务管理,全面提升我区项目过程管控及项目建设整体服务及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成立龙华区2020年“三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邓立松(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陈正参(区政府副区长)

长:李美健(区政府副区长)

       山(区政府副区长)

      陆乙源(区政府副区长)

      王才华(区政府副区长)

       健(区政府副区长)

       啸(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区城投公司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人员从区发改委、区项目服务中心、区政府办等单位抽调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本系统日常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向领导小组报告系统运行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定期更新数据,协调召开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会议等工作。

四、工作方式

各责任区领导、责任单位、项目业主(含500万以上市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项目、所有区政府投资项目)对辖区年度续建项目及新开工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定期在本系统中填报进展情况,并按照亮灯模式自行对应处理流程、推动及解决措施,依据工作要求,将工作情况主要采用月报送的方式进行。

各项目责任单位、项目业主(或代建单位)每月25日上午下班前(如遇节假日,时间提前至节前最后一天上班的上午下班前)将续建及新开工项目的工程进度、存在问题、当月实际投资额等情况进行填报;每月的1-7日(根据统计部门确定的截止时间为准)填报计划节点和计划投资额。同时,区发改委、区项目服务中心按时对各单位报送的问题进行梳理过滤,需要区层面解决的问题,通过三色管理系统派单给各相关责任区领导、区责任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解决,需要省、市层面解决的问题,由区项目服务中心向市相关部门报送,并负责牵头抓好跟踪落实。

五、责任分工

(一)责任区领导主要负责项目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责任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通过三色管理系统,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与服务,主持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堵点、难点问题,对涉及需上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积极沟通协调。

(二)区发改委主要负责统筹本系统运行协调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对接项目业主(或代建单位)指导登录“三色管理系统”填报相关数据,同时,对区政府投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将项目进展情况向主要领导汇报

区统计局负责指导、收集项目纳统入库材料,录入统计系统,及时对接跟踪督促各项目业主(含代建单位)报固投纳统,并按三色管理系统要求提供信息。

区项目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安排专人全程跟进,对接项目业主(含代建单位),指导登录三色管理系统填报相关数据及信息,及时、准确、全面掌握相关情况,同时,对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报区发改委,由区发改委提供给主要领导审阅。

(五)市信息中心主要负责本系统具体运行工作,对接区发改委、区项目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负责组织做好有关技术支持培训和平台保障工作,确保龙华项目“三色”管控服务系统工作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负责承担项目的具体推进工作,在项目责任区领导的指挥下,对项目实施动态监管督促加快工作进度,努力实现零亮灯项目,全力保障项目建设。

项目业主(含500万以上市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项目、所有区政府投资项目)定期按时登录“三色管理系统”填报相关数据,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了解项目亮灯情况、投资进度、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

)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配合项目业主、代建单位及责任单位,做好项目服务工作,尽快完成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对存在问题实行挂图作战,重点突破,全力解决好需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及时解决项目存在问题,围绕各项审批任务的完成时间节点,优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审核。

)区政府办(督查组)及时跟踪督促督办各项目审批及存在问题办理工作,对未按时办理的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六、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三色”管理制度

建立龙华区“三色”管理制度,明确“三色”管理责任分工,落实“三色”管理责任到人。围绕投资项目,严格执行红、黄、绿“三色”过程管控。通过制度严格把关,狠抓项目过程节点,制定绿灯、黄灯、红灯项目对应处理流程、推动及解决措施,明确考核办法,确保龙华“三色”管理发挥长效机制。

(二)建全“三色”管控机制

健全投资项目红、黄、绿“三色”过程管控机制。各项目业主单位实行亮灯管理,绿灯为按计划节点顺利进行、黄灯为滞后提醒、红灯为严重滞后警告。亮黄灯的,由分管区领导督办并帮助协调推动;亮红灯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督办,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采取组织和纪律措施。

(三)龙华项目“三色”管控服务系统推广要求

1.区政府及下属职能单位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2020年8月25日之前需全部开通龙华项目三色管理系统操作权限,方便日后项目管理,发现系统应用问题,及时与相关技术人员反馈。

2.2020年8月25日起辖区项目(含500万以上市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项目、所有区政府投资项目)均需进入龙华项目三色”管控服务系统进行项目管控。

七、亮灯规则

(一)前期工作时间节点亮灯规则。业主填报实际完成节点后会实时触发投资亮灯规则;规则如下:

1.首先判定逾期未完成的节点,若有节点逾期未完成则亮黄灯(逾期未申报视为未完成);

2.其次判定逾期完成的节点,若有则亮黄灯;

3.节点在每个月的1日亮灯,而且只亮一次灯,若(1)规则正常,则判定(2)规则;若(1)规则亮灯,则无需判定(2)规则;

4.逾期完成的亮灯可以发起转灯申请进行转灯;

5.亮灯后,要和上次亮灯进行关联,若上次亮黄灯,本次亮黄灯,则本次结果亮红灯;若上次亮绿灯,本次亮黄灯,则本次结果亮黄灯;若本次亮绿灯,则本次结果亮绿灯;

(二)纳统项目(含500万以上所有投资项目)投资亮灯规则。项目填报实际完成投资后会实时触发投资亮灯规则;规则如下:

1.根据年度累计完成投资是否比1至上月的计划投资少,若少亮黄灯;(没有纳统投资视为0);

2.纳统数据在每个月的10日亮灯,而且只亮一次灯;

3.亮灯后,要和上次亮灯进行关联,若上次亮黄灯,本次亮黄灯,则本次结果亮红灯;若上次亮绿灯,本次亮黄灯,则本次结果亮黄灯;若本次亮绿灯,则本次结果亮绿灯;

(三)非纳统项目(含500万以下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亮灯规则。业主填报实际完成投资后会实时触发投资亮灯规则;规则如下:

1.根据年度累计完成投资是否比1至当月的计划投资少,若少亮黄灯(逾期未申报视为0);

2.每个月25日系统自动通知未申报完成投资项目的业主、代建、责任单位;未申报完成投资的项目会在下个月1号系统自动进行亮灯;

3.亮灯后,要和上次亮灯进行关联,若上次亮黄灯,本次亮黄灯,则本次结果亮红灯;若上次亮绿灯,本次亮黄灯,则本次结果亮黄灯;若本次亮绿灯,则本次结果亮绿灯。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区领导、区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工作推进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本区项目“三色”管控服务系统中相应项目的管理工作,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明确本系统工作的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加强统筹协调,有序推动本系统各项工作。

(二)高度重视,强化督查各区责任单位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努力推进落实龙华项目“三色”管控服务系统工作机制,切实扛起应有的责任担当、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努力实现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零亮灯任务目标。区政府督查部门要密切关注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对填报信息不即时、问题跟踪不及时、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予以约谈问责并督促落实整改。同时,对亮灯项目,按照“三色”过程管控机制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三)加强考核,全面推进。加强对项目“三色”管控服务系统工作的考核评价,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同时加强引导激励,对于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加大约束惩戒,对于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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