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龙华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将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根据《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海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海口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农〔2022〕1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建设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为目标,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将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鼓励农民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秸秆,增施有机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主动保护耕地地力,提高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实现“藏粮于地”,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缩水。
二、补贴对象和条件
(一)补贴对象
按照“种田得补贴,不种田不得补贴”原则,补贴对象为拥有水旱田承包权且在水旱田种植农作物(粮食作物、木本外油料作物、饲料作物和瓜菜)的农民(含承包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水稻实际种植主体。具体农作物种类由各镇结合实际,在粮食作物、木本外油料作物、饲料作物和瓜菜范围内确定,优先选择粮食作物。
(二)补贴条件
1.以耕作种植农作物的水旱田作为申报条件,且享受补贴的对象确保耕地(水旱田)不撂荒,休耕不得超过一年,地力不降低。
2.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补贴。
3.原则上农民申报(填写申请审批表)前一年内没有耕种的耕地(水旱田)不得补贴(具体申报日期可由各镇结合发放补贴公示截止时间确定),撂荒、休耕1年以上(含1 年)的耕地(水旱田)、占补平衡中“补”的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水旱田)等不得补贴。
4.2022年海口市龙华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仅用于发放2022年上半年水旱田农作物种植面积,下半年水旱田农作物种植面积纳入明年发放计划。
补贴金额、标准及资金分配
上级下达龙华区2022年耕地地力补贴资金61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91万,省级资金28万),加上历年结余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作为2022年补贴资金总额,除以各镇核实上报的2022年补贴面积总和,得出我区每亩补贴标准,并按照各镇面积将补贴总额资金分解到各镇发放给农户。
四、工作程序及职责要求
(一)申报、审核、公示、函报
1.农户、村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
(1)农户(含承包户和水稻种植大户)据实填写《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审批表(农户填报)》(附件1)并附上农户身份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或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流转合同(水稻种植大户或外来承包户提供)等凭证(均为复印件),由本村村民小组核实是否符合补贴条件,出具初审意见,签名盖章后,提交所在地村委会。
(2)村委会调查核实农户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出具审核意见,签名盖章后,将所有农户的申报材料(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和承包权证明复印件)装订成册,及时报送当地镇人民政府。
(3)镇(街)人民政府抽查核实各村委会报送的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可通过“土地确权县级数据库”随机抽查或现场抽查核实,对某一村的申报面积超过该村农户土地承包证中水旱田面积总量的,要进行重点核实;抽查核实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所在村委会张榜公示(附件2),公示时间5天以上,有异议的需重新核对。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制作本镇申报情况汇总表和电子文档,以函件形式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同时将所有农户申报审批及公示(拍照)等材料装订成册,整理归档保存备查。
(二)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1.审核公示函报材料。区农业农村局收到各镇政府函报文件、申报情况汇总表和电子文档后,汇总全区申报情况总表及电子文档。随机抽查核实申报农户(可通过“土地确权县级数据库”)或现场抽查核实申报农户是否符合发放条件,尤其对水稻种植大户种植情况、面积,以及某一镇的申报面积超过该镇农户土地承包证书中耕地(水旱田)面积总量时,要重点核实是否符合补贴条件。
根据上级分配的补贴资金和历年结余补贴资金除以核实后全区实际申报补贴种植面积,测算出我区每亩水旱田补贴标准,制作拟发放公示表(附件3)并在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核意见,以函件形式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补贴资金。
2.审核发放补贴资金。区财政局收到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发放补贴资金函件及申报情况总表和电子文档材料后,及时审核并出具发放补贴资金意见、指导各镇财政所按照“便民高效、资金安全”原则,通过“一卡通”方式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原则,由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资金及市级实施方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发放补贴和组织清算,并将补贴发放和清算情况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各镇政府要按时做好组织申报、审核、审批、公示、函报、发放工作。
(二)做好补贴资金直达工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预〔2021〕165号)相关规定,做好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加强直达资金库款保障,提高资金调拨的及时性,切实保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支出需要。区财政部门要加强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有序衔接,及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下达、拨付、使用等情况导入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三)建立健全补贴档案。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有关表格制作并上传至区政务网,以便于下载或免费印发给农户填报。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镇政府、村委会分别建立健全补贴发放档案资料,确保有据可查。
(四)抓好政策宣传和培训,强化监督检查。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积极开展补贴政策宣传,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策有效实施,为提高耕地地力质量营造良好氛围。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镇、村等有关人员的培训,提高有关人员工作水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区农业农村和区财政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补贴面积落实、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补贴政策落实。
(五)加强耕地地力保护,强化资金管理。鼓励各镇创新补贴发放工作方法,以农业绿色生态为导向,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耕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同时,切实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操作规程的通知》(琼财库〔2020〕71号)文件要求,严格使用补贴资金,规范资金发放管理,清理挂账资金和原已开设但不再用于发放补贴资金的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个人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不得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税费、债务和欠款。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六)加快发放进度,建立周报制度。各镇要于今年6月30日前完成发放。要按时报送信息,区农业农村局要主动对接区财政局,及时掌握补贴资金实际发放数据;建立周报制度(附件4),从4月份开始,各镇每周五上午前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再汇总报于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联合各财政所填写《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情况明细表》(附件5)并于全部补贴发放完毕20日内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财政局做好补贴发放年度工作总结,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附表:1.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审批表(农户填写)
2.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情况公示(村委会公示)
3.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拟发放公示(区农业农村局公示)
4.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周报进度情况表(各镇填报)
5.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情况明细表
附件1
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审批表(农户填写)
位于区: 镇: 村委会: 村民小组 :
序号 | 申 请 人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账号 | 承包水旱田面积(亩) | 实际种植面积(亩) | 种植水稻、瓜菜、地瓜等农作物品种名称 | 申请补贴 金额(元) | 申请人户主签名 | ||
1 | ||||||||||
... | ||||||||||
合计 | ||||||||||
审核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2022年 月 日 |
审核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2022年 月 日 | 3.镇政府审批意见(同意申报): 审批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2022年 月 日 |
注:本表村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各存一份;分别附上户主身份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或承包经营权证证明(均为复印件)。
附件2
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情况公示
(镇抽查核实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所在村委会张榜公示)
××村委会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植面积已核实统计完成,核定实际种植补贴面积××亩,申请每亩补贴标准××元,现就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自××月××日—××月××日止),请予监督,若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反映。联系人和电话:********
单位(盖章):2022年 月 日
区镇: 村委会: 村民小组:
序号 | 申 请 人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账号 | 承包水旱田面积(亩) | 实际种植农作物面积(亩) | 种植水稻、瓜菜、地瓜等农作物品种名称 | 拟发补贴 金额(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
合计 |
附件3
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拟发放公示(区农业农村局公示)
各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已核实统计完成,并来函向我单位申报实际种植补贴面积××亩,经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元,现就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自××月××日— ××月××日止),请予监督,若有异议的欢迎来信来电反映。
联系人和电话:********
(单位名称)
2022年 月 日
序号 | 镇、村、小组名称 | 农户姓名 | 补贴面积 (亩) | 本区补贴标准 (元/亩) | 核拨补贴金额(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附件4
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周报进度情况表( 月 日,第期)
填报:(盖章)
镇名称 | 全镇享受补贴村委会(个数) | 申报发放补贴农户(户数) | 全镇累计申报补贴面积(亩) | 下达补贴金额(万元) | 实际发放补贴金额(万元) | 实际发放补贴金额比例 | 备注 |
合 计 |
注:按方案要求,建立周报制度,各镇每周五前填报本表发至区农业农村局。
镇填报人: 负责人: 填报时间:2022年 月 日
附件5
2022年龙华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情况明细表
序号 | 镇 | 村委会 | 村民小组 | 姓名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补贴面积(亩) | 补贴标准(元/亩) | 补贴金额 | 银行账号 | 发放时间(年月)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