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4-02-26 16:25   来源: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防范环境风险,全力服务自贸港建设大局。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环境质量基本情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5%,综合指数为2.22。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浓度分别为15.3微克/立方米、29微克/立方米、 127微克/立方米、6微克/立方米、11微克/立方米、0.7毫克/立方米。2023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一。

(二)水环境质量

全市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4处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9个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29处城镇内河(湖)省级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96.6%(龙华区大同沟水质超标);国家认定的19条黑臭水体黑臭消除率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100%

(三)声环境质量

各类噪声功能区监测结果显示,海口市功能区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基本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其中昼间达标率为85%,夜间达标率为63.3%

二、生态环保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持续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一是履行牵头责任,全力配合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各项迎检工作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共移交我市群众举报件558件,已办结554件,办结率为99.3%就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涉及的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建筑垃圾、水环境管理方面突出问题约谈11个相关单位共11人次。二是深入开展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移交我市群众信访举报件432件(合并重复投诉件后共383件),已办结380件,办结率为99.2%135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整改94项,完成率69.6%颜春岭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存量垃圾已开挖外运127.2万吨总开挖处置量约182.04万吨,完成总进度的69.9%

(二)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实施海口市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干部在建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包干责任制,开展烟花爆竹、工地扬尘、汽修等联合检查专项行动,共检查点位1515个,发现问题618个,完成整改589个,整改率95.31%。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化改造,印发实施《海口市锅炉提标改造补助的实施意见》《海口市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率先在全省实现机动车冒黑烟车辆非现场抓拍执法,处罚30台,罚款15000元;2023年发放老旧柴油车提前淘汰补贴747999万元。为推进解决美兰机场噪声问题,我局开展海口市美兰国际机场周围区域噪声管控研究项目,形成研究成果,并运用报告成果指导机场噪声治理有关工作,推动美兰机场总规修编顺利通过评审。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美舍河流域调查评估,共组织30660次水质监测以及3473次入河排污口排查,深入排查118个风险点,发现重点问题67个,都已完成整改。2023年美舍河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明显,晴天可稳定达到IV类。开展南渡江东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立碑定界规范化建设,完成2条重点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完成南渡江入河排污口年度整治任务。开展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改,共排查1501家医疗机构。动态更新入海排污口监管清单,我市纳入入海排污口监管的排口共计83个。完成5条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年度治理任务;海口五源河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为全省唯一入选案例。通过控污净海、生态美海、和谐通海等措施,加快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海口湾获评生态环境部第二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海南省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确定三联渔港为海口市首个“渔船打捞垃圾”试点示范渔港,共191艘渔船、近580名渔民志愿加入无塑海洋“渔船打捞垃圾”行动,196艘次有效收集海洋塑料垃圾上岸处置。对葫芦岛拆除工程开展春秋2个航次的跟踪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海域海洋环境状况总体稳定,水质状况级别为良好,葫芦岛拆除后水质状况级别由一般提升至优良,优良率由71%提升至90%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持续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完成85家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完成1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及“回头看”。对全市36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7家污泥处置企业以及3家污泥运输企业开展两轮全面调查评估,共排查梳理出85个问题,并督促完成整改,推动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基本得到依法依规安全处置。推动查办危险废物违法案件,会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海口港集装箱码头查获一批以“基础油”名义申报出岛的约580吨疑似废矿物油,目前涉案的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已缴纳56.7万元的罚款和303.5068万元的违法所得,原先滞留在码头的废矿物油也已得到安全贮存。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2023年共创建6家“无废酒店”、5家“无废景区”和5家“无废医药企业”,组织报送的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无废医药企业”创建思考与实践》入选2023年度“无废供应链”研究案例。加强建设用地环境准入,完成34宗涉及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通过专家评审,确保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推进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对 136家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建立问题清单,持续跟踪督促落实整改。

(三)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推进禁塑工作。查获17起违规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案件,查处违规塑料制品超过9494箱,635个重点行业场所开展禁塑交叉检查重点行业场所生物降解塑料替代品占有率84.8%,我市在全省禁塑工作实施情况评估位列 A 组第一。

积极推进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完成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编制海口市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组织海口高新区申报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高新区入选全国首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

推动生态环境体制机制创新。一是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工作,完成评估报告、政策建议以及海口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成果的动态更新工作,并形成《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评成效》等成果报送生态环境部。在试点工作中,首创在声环境分区管控方面开展创新制度探索,编制《强化噪声分区管控,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作为制度创新案例上报生态环境部。二是抓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2023完成三批生态损害赔偿案件6宗案件线索评估工作以及第四批生态损害赔偿前期筛查工作。

制度集成创新成果丰硕。海口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实践入选生态环境部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典型经验做法,是全省唯一入选城市。《海南省海口市在“火山石”上书写乡村振兴“施茶样板”》等2个案例入选国家发改委《建设美丽中国的探索实践—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成果案例汇编》;《优化产业布局,引领琼山区甲子镇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引领琼山区甲子镇产业高质量发展》等2个案例入选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第二批典型案例;《以“美丽海湾”建设为主线 打通“碧海滩”向“金山银山”转换之路》等4个案例获得2023年海口市优秀制度创新案例。

(四)加强环境监管工作

推进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成对全市党群口、政府口共73个单位的环保工作考核,对四个区高质量发展考核(生态环保指标)。完成2022年度海口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并上报省委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

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依规开展审批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靠前服务指导,全年共审批项目102个;深入华泰益康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调研,了解企业诉求,帮助解决问题6个,问题解决率100%

加强环境监测。完成大气、水、噪声、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分批次开展环境执法监测,按照环境管理需求适时开展问题水体溯源等各类专项监测,做好监测分析研判,强化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敏感时段预警预报。2023年共获取有效监测数据328.4万个,同比增长36%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29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辐射安全现场检查,督促268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完成年度辐射安全评估报告。与南渡江上下游市县签订《南渡江跨流域上下游(澄迈定安海口段)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为我省首个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开展2023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共备案126家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80余场次“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环保主题日宣传和“绿色低碳宣传”“禁塑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48场次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在微信发布1490条、微博980条、抖音43条、今日头条168条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700余条,在市政府网站二级环保子网站及“环境保护”、“环境状况”等栏目发布信息200余条,在“信用海口”平台发布各类行政许可信息879条。

三、2024年重点工作

(一)全力以赴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认真履行市环保督察办职责,聚焦督察典型案例、容易反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加大调度力度,开展现场督查,有力压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成中央督察、省级督察年度整改任务。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目标约束,实施常态化大气数据值守和分析研判工作,积极应对不利气象条件,根据本地污染排放特征,分类别、分区域、分时段开展精细化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深入治气,规范建筑工地、搅拌站污染防治,整治汽修、家具、印刷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和抽测执法行动,联合交警开展机动车路检路查;严格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管,继续推进老旧柴油车淘汰财政补贴。

打好碧水攻坚战。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针对重点排污口现场排查整改跟踪,形成动态台账。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调查和评估,提出水源地污染治理思路。开展美舍河水环境巩固提升评估工作,提出整改建议,确保美舍河水质稳步提升;开展演州河流域水环境调查,全面摸清演州河流域污染问题及水质超标原因。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科学治理,因地制宜,形成南方热带地区“海口经验”;推进河(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着力解决农村河湖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谋划铺前湾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编制铺前湾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方案与文昌市协同推进铺前湾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动态更新入海排污口清单;逐一实施溯源,建立入海排污口整治台账,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攻坚三年行动。结合海口实际,推进渔民参与的渔船打捞海洋垃圾社会治理行动。

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污泥安全处置,进一步开展污泥安全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调查评估。加强汽修行业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 10(含)吨以上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单位。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加强监管巡查,确保医疗废物得到有效的处置。从源头治理、产能代替、重点行业场所达标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巩固“禁塑”成果。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推进工业园区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建立海口国家高新区危废固废收集转运中心试点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全过程溯源,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

(三)提高现代化环境治理水平,服务与保障自贸港建设

开展“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实践,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环评制度的衔接互通。对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的案件开展生态环境赔偿。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推动数据智慧应用。强化日常环境监管,持续开展应急管理、辐射检查工作,保障环境安全。谋划包装演州河流域治理、制药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升级改造、入海排污口排查等项目,积极申报污染防治中央资金。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

围绕“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开展宣传活动,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充分挖掘和示范推广美丽海湾、美丽河湖建设过程中的好经验、好模式和好做法,聚焦典型案例开展宣传。继续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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