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不征不转”土地使用方案及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7 17:08   来源:龙华区水务局  作者:



为加快推进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进展,早日解决省人民医院南院等污水出路、观澜湖旅游度假区及周边片区的开发建设产生的污水问题,保护周边生态环境及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工作计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不征不转”土地使用方案及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不征不转”土地使用方案及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

项目概况:该项目拟建内容: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 ,配套建设进厂干管、出水管及污水提升泵站,包括管道工程、泵站工程、污水厂工程,以及配套给排水、电气、建筑、结构等工程。其中,新建近期处理能力2.0万m³/d,远期3.0万m³/d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 附属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约49280㎡;新建DN1000-1200mm污水进厂 干管约1.25km;新建DN800mm出水管约1.65km,以及新建3座污水提升泵站。临时租地土地面积为6439平方米。

(二)委托工作范围

5个自然日完成编制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不征不转”土地使用方案及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同时配合我局对方案进行评审论证,并办理“不征不转”用地手续及临时用地手续。

(三)项目报价

申报单位应根据有关取费标准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依法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资格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备土地规划乙级以上资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健全,并在省内有固定场所和具备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且在我省有土地复垦方案或土地使用方案编制的经验或业绩,信誉良好。
  2.近三年没有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

3.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二、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系授权委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等)。

2.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标点符号重复!

3.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4.报价函及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申报人需在申请书中提出工作思路、内容及方法,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机构,务必明确进度安排、经费测算标准和经费测算结果等;报价函及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    

5.公司简介,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6.提供近三年相关业绩。  

7.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诺(格式自拟);

8.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及报名材料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和报价人名称。

三、有关申报要求
  (一)投标文件应进行装订,一式四份加一份电子光盘送至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政府办公区1楼B1层013室(密封封面需注明“某某单位+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不征不转”土地使用方案及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申报”并注明联系人)。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9日下午17:3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标点符号重复!
  (三)我局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参加,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四)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四、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
  (二)本项目由我局郭工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66569018)。

         

                     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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