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指南

  更新时间:2022-04-20 11:12   来源: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作者: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理。

(行政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行政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的,行政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是各行政机关内部所设置的相应办事机构,受理机构的详细联系方式见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龙华之窗(www.hklhq.gov.cn)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行政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的字样。

行政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行政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行政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行政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行政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工本费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行政机关纪检监察室投诉。

认为行政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说明

1.本栏目只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其他事项请通过相关渠道反映,本栏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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