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15-02-05 11:01   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

2014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既定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知晓面,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龙华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镇街共发出文件总量2455件,主公开1645件,公开比例达66%。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实施主动公开文件达标自查制度。

各单位要主动公开文件确保在季度末按比例达标,并在每月月初将上一季度《主动公开文件统计表》报区政府服务中心和档案局备查;在年底将全年主动公开文件达标统计表报送区政府办考核和备查。区政府办把主动公开文件达标情况列为区政府对各单位绩效考评内容之一,必要时对未按要求公开文件、未做好报送工作的单位通报批评。

(二)积极报送、有序开展工作

我区非常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通过网站信息平台、政务公开专栏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等媒体发布,主动公开监管动态信息。二是定期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信息查询场所提纸质版、电子版政府信息材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是为来访办事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

在一个季度末,将本季度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文重新列表呈办公室领导和分管区领导审核,根据内容再次确定是否公开。一些在一段时间不能公开的文件超过一定时间段即可公开。把握各单位公文主动公开比例达标。

在年底由政府办牵头与区效能办一同对全区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区各单位将全年公开比例统计表报政府办汇总,政府办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材料整理汇总。

(三)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区采取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制度,掌握信息公开的方法、步骤,切实提高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2014年度区里组织和参加了多次信息公开方面的相关培训,从制度的学习到实际的操作我们都要求各单位和政府办工作人员拟稿时注意公文公开,科学合理设置公开事项。

(四)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延续2013年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五)成立领导小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我区于2014年6月成立区政府工作宣传领导小组要求各镇街、区直属各单位每月报送1篇以上本部门工作中需对外宣传的文字资料,区政府办每月通报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并汇总形成《政府信息工作月报》,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区政府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阅。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市政府门户网和龙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省政府行政职权公开网站公开相关单位行政职权。

二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龙华区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指定了新闻发言人,建立了重要政府信息发布澄清机制。

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龙华区在政府服务中心、镇(街道)、村(社区)等处设置触摸屏、信息显示屏、信息公开栏、信息查询窗口,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三、 行政职权公开情况

(一)积极报送、有序开展工作。为了进一步推进行政职权公开工作的落实,我办制定了《关于做好迎接行政职权网上公开验收评估的紧急通知》(海龙府报﹝2014﹞100号),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将任务分解到了相关单位,区政府直属各单位行政职权工作于2014年11月12日进行验收考核,各单位根据市考评组要求安排专人于11月20日上午前完成整改。

(二)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情况。我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行政权力信息的公开并于2014年11月11日召开了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保留区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53项,区政府办相关人员根据政府行政职权公开的相关要求检查区政府直属各单位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在海南省行政职权应用管理系统网站公开情况。于2014年11月25日涉及到行政权限公开事项的单位已全部在行政职权网站公开。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我办已按市财政局的要求,按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了我办以及政府相关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全区各单位公开财政资金使用信息数240条。

(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公共资源的分配涉及公共利益,直接体现社会公平、公正。2014年全区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数共计5条。

(三)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为深化学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做好医疗卫生就业信息推进就业信息,2014年全区公开公共服务信息9条。

(四)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情况。2014年全区公开公共监管信息数9条。

五、存在问题与改进目标

自《条例》施行以来,我们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单位的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公开信息少,公开成效不明显。二是一些单位在公开信息时,存在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极少数的公开信息,时效性不强,个别信息超过了法规规定的公开时限。

有鉴于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好《条例》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牢基础。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社区尽可能多的增加信息公开公告栏、信息屏的数量,方便居民办事和了解政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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